下堂妾
下堂妾---被抛弃了的合法妻子
民国纪元又称民国纪年,是从中华民国建立开始纪年的方式,称作中华民国XX年,简称民国XX年、民XX。民国是中华民国采用的纪元,也是中华民国的简称。这种纪年方式以公元1912年壬子年中华民国成立为第1年,即中华民国元年,与公元纪年相差1911年。月与日则同公历月与公历日
下堂妾是指被休弃的合法妻子,"下堂"指离婚,既可以指丈夫休弃妻子,又可以指妻子主动请求离去。
造句:
1.稚龄十四,继母谴嫁;三年未育,婆母难容,十七岁为下堂妾。
2.在他最落魄的时候,向他伸出援手的,居然是他的下堂妾!
3.老公有了外遇,她成了下堂妾。
妾,指的是小老婆,古时一夫多妻制,男人除正妻之外,还可以纳妾。
只有下堂妻,没有下堂妾。
被丈夫休弃的妻子或和丈夫离异的女子,叫下堂妻。
妾的地位在古代很低,可以买卖,也可以送人,如果不想要了,直接卖掉或者赶走就可以,不存在下堂妾的说法。
下堂妾:被抛弃了的小老婆,不是正妻。民国纪元又称民国纪年,这种纪年方式以公元1912年壬子年中华民国成立为第1年,即中华民国元年,与公元纪年相差1911年。月与日则同公历月与公历日。